学典铸魂担使命,实干为民树新风——四川省绿色发展促进会党支部召开扩大会议专题学习《生态环境法典》与“正确政绩观”

2026-04-09

2026年4月7日,四川省绿色发展促进会党支部召开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3月12日正式颁布的《生态环境法典》,并结合社会组织实际,开展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专题学习。会议旨在通过党建引领,将世界首部生态环境法典的法治精神转化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行动指南,同时依托政绩观教育,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公益为民”的服务宗旨。会议强调,作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专业组织,必须将学法懂法作为今年及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组建专家宣讲团等方式广泛传播法治精神,同时对照“五面镜子”自查自纠,将正确的政绩观落实到服务政府、服务会员、服务社会的具体实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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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学细悟《生态环境法典》

开启绿色发展“法治化”新纪元

会议重点对新颁布的《生态环境法典》进行了深入解读。作为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基本法律,该法典结束了环境立法分散的局面,确立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主线。会议指出,对于绿促会而言,这部法典不仅是行业发展的“基本法”,更是今后贯穿全年工作的核心内容。

核心价值: 法典不仅涵盖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更专章规定了应对气候变化与绿色低碳发展,为协会的业务方向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

民生维度: 法典针对油烟、噪声等具体民生问题制定了条款,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

落实举措: 会议决定,要充分发挥组织专业团队优势,整合高校、科研院所及环境法律专家资源,组建“生态环境法典”专家宣讲团。下一步计划深入会员单位、党建共建单位,甚至进入党校和中心组学习进行宣传,开展普法教育,引导企业从“被动合规”转向“主动创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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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公益为民”政绩观

筑牢社会组织“专业化”根基

会议第二阶段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开展了集中研讨。结合公益组织的属性,会议对“政绩”进行了切合 实际的解读:公益组织的政绩不是行政指标,而是服务会员发展的成效、服务政府决策的贡献以及服务社会的价值体现。

观念重塑: 会议强调,必须坚决摒弃“重显轻潜、重量轻质”的错误观念,践行“公益为民”的正确政绩观。对于公益人而言,政绩是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是“金杯银杯不如服务对象的口碑”。

对照自查: 全体员工需对照“宗旨、项目、作风、服务、廉洁”五面镜子进行自查。重点检视项目设计是“为了拿钱”还是“为了解决问题”,是否存在“造盆景”现象,以及资金使用是否规范透明。

目标导向: 要树立“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胸怀,将工作重心放在打基础、利长远的实事上,做服务政府的“智囊团”、服务会员的“娘家人”、服务社会的“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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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转化与工作部署:以实干

担当书写绿色低碳发展新篇章

会议最后,支部书记肖云强调,学习《生态环境法典》与践行正确政绩观是相辅相成的。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会议提出了具体的“五项行动计划”,将法律条文与思想建设切实转化为行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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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传播者(法治赋能): 依托组建的专家宣讲团,将《生态环境法典》送进企业、园区及党校课堂,提升全社会环保法治意识。

做助推器(服务会员): 聚焦绿色低碳转型,结合“零碳工厂”、“绿色供应链”等场景需求,引导会员企业合规发展,实现从“要我绿”到“我要绿”的转变。

做规范者(行业自律): 加快制定产品碳足迹等四川地区特色团体标准,动员多方主体参与绿色治理,以高标准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做孵化器(产学研用): 推动产学研融合,通过课题研究与会员合作,加速绿色技术的转化与应用,解决行业技术痛点。

做守护者(社会监督): 建立“生态观察员”制度,结合白鹭湾、彭州、蒲江等生态监测点,吸纳专家与志愿者参与监督,做生态环境的坚定捍卫者。

会议要求,全体员工要将正确的政绩观纳入机构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以法典为纲,以实干为要,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四川篇章贡献绿色社会组织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