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04
近日青悦应邀作为专家评委,参与了政府减污降碳补贴方案初稿的评审。
在评审中,青悦提出了几个建议:
为补贴设立准入社会信用或者说ESG合规门槛。
对于环保,安全生产等重要领域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应该设立明确量化的要求,比如处罚XX万以上,或者环保造假等导致的行政拘留,重大环境突发事件等企业,不应纳入补贴范围。应该设定明确条件,要求申请企业承诺,并通过大数据等手段进行核实,公示。
为补贴设立企业环境绩效门槛。
对于进入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名单,落后产能淘汰名单等落后企业,不应纳入补贴。应该考虑设定污染及碳排放强度门槛,只有至少要进入II级为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的企业才能接受补贴。
目前的减污降碳补贴一般都是按“减排量”进行补贴,如果之前排污量及温室气体排放量强度高,比较落后,改造之后,当然减排量就高,获得的补贴就高(方案有封顶及比例限制,但仍然会一定程度上存在此问题)。而对于之前已经采取各类措施排污量及碳排放强度低的企业,也就是环境绩效比较好的企业,按这个计算反而拿的补贴少,甚至没有拿不到补贴。
这样一来,就变成了拿有限的国家财政补贴了落后企业,这让那些依法合规经营,靠自有资金投入取得良好环保绩效的企业,遭遇“逆向淘汰”,就扭曲了市场。
其实,我们更建议对减污降碳政府补贴策略进行精细化及优化,应该优先投入真正先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试点等暂时靠市场无法解决而必须靠政府支持的高风险或者市场不可行的领域,不管环境绩效如何,不以减排量为主要分配依据,对于采用成熟技术减污降碳的领域,应尽量采用市场化方式,比如一些企业采用光伏发电来替代能源产生减排量,就不需要再补贴,因为已经是非常成熟的技术,完全可以通过市场化方式解决,而是鼓励采用绿色金融,转型金融等市场化方式,由企业自行承担风险及投入资本进行改造,真正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加分清楚,哪些应该由政府起主导作用,哪些应该由市场起主导作用,或者如何配合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