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实施《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未制定危废管理计划,重罚74万!

2022-09-30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指导和规范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和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现批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

    本标准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2年6月20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2年6月21日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HJ 1259—2022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

Technical guideline for deriving hazardous waste management plans and records
本电子版为正式标准文本,由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审校排版。

     2022-06-20 发布2022-10-01 实施

生态环境部发布

HJ 1259—2022

目次

前言ii

1适用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与定义1

4总体要求2

5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要求3

6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制定要求5

7危险废物申报要求6

附录 A(资料性附录)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参考表8

附录 B(资料性附录)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参考表12

附录 C(资料性附录)危险废物申报报告参考表15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指导和规范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和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的总体要求,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制定要求和危险废物申报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C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广东省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中心、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山东省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中心、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中心。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2年6月20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来源:生态环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