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27
0 前言
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于2018年发布《全球1.5℃升温特别报告》,报告认为全球变暖在2100年前限制在1.5℃而非2℃,将更加有利于维持人类和自然生态系统,并确保社会可持续和公平。
这一目标能否实现,关键是能否在21世纪中叶实现全球范围的净零碳排放,即碳中和。
为此,中国政府在2020年9月召开的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针对全球变暖限制在1.5℃的目标,结合中国的国情提出了“3060”行动计划,即我国力争于2030年前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3060”计划的提出,意味着在未来的40年,我们在土地、能源、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将进行转型,并创新低碳的生产方式,推行低碳的生活方式。
本文结合温室气体排放特点,分析碳中和的实现路径,探讨我国垃圾分类体系中与化石能源相关的环节,提出在垃圾分类领域实现碳减排的发展方向。
1 碳排放现状
2019年,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约510亿吨(含二氧化碳、甲烷、氮氧化物等温室气体),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预计排放量较2019年下降5%左右[1]。源于人类活动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中,占比最多的是生产和制造(水泥、钢、塑料)活动,占全球总排放量的比例为31%。
目前,包括美国、英国、瑞典、法国等50余个国家的碳排放实现达峰,即碳排放量不再增长,呈现逐步回落的趋势。从2006年起,中国的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至2019年,我国全口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约140亿吨,其中化石能源二氧化碳排放量约102亿吨,大于美国和欧盟排放量的总和,预计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将达到106亿吨左右[2]。从国内二氧化碳排放分布来看,占比最高的是电力行业(主要是火电),在总排放中的比例为41%,其次是建筑和工业,排放量占比31%,交通行业(主要是油品)所占比例为28%。
2 碳中和实现路径
3 垃圾分类工作展望
(2)推广新能源环卫车辆
交通行业油品使用是二氧化碳排放的重要来源,为此,世界多个国家制定了新能源汽车替代燃油车辆的计划,如荷兰要求最晚2030年实现新售乘用车100%无排放,西班牙将在2040年实现100%销售电动乘用车。
我国将发展新能源汽车作为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发展的战略举措,并且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文件,如上海市要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环卫车80%以上为新能源车或清洁能源汽车,海南省要求2021年底新增及更换的城市环卫车辆50%以上使用新能源汽车,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要求2021年底新增或更新公共领域车辆80%以上为新能源汽车。
但根据长江证券环保行业数据,2020年我国新增11.46 万辆环卫车辆,其中,纯电动环卫装备占比仅为3.4%。影响新能源环卫车辆市场占有的原因包括价格高(是常规能源环卫车辆的2~4倍)、新能源环卫车辆航程受限于电池储能技术、通过政策强制要求用新能源替代燃油车的省、市少等。
因此,未来可以强化市场化手段,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垃圾转运工作,加大对新能源电池技术研发的扶持力度,出台新能源汽车替代时间表等,从而提高新能源环卫车辆在垃圾转运环节的使用。
(3)推动垃圾协同资源化处理
细分类后的垃圾经收集后转运至相对应的处理系统进行资源化利用、焚烧或是填埋。建议区、县按照“前端细分类,末端大分流”的方式推动垃圾协同资源化处理,即其他垃圾直接转运至焚烧发电厂或填埋场,有害垃圾直接转运至有资质单位处理,大件垃圾、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可回收物等干垃圾协同预处理,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园林垃圾、果蔬垃圾等湿垃圾中有机质协同资源化处理。
垃圾协同处理可以共用垃圾堆放区,共用破碎和分选等设备,共用有机质发酵区域,减少处理垃圾所需用地面积,并减少钢材、水泥等的用量(每减少生产1t钢,可以减少1.8t二氧化碳排放;每减少生产1t水泥,可以减少1t二氧化碳排放[10]);湿垃圾中有机质协同处理可以生产有机肥用于农业或园林绿化,一方面将绿色植物固定的碳转移到土壤中,另一方面可以减少化肥的使用,从而减少化肥生产过程温室气体的排放量。
4 结语
减少化石能源的消耗,是实现源头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关键。然而,化石能源几乎无处不在,从日常吃、穿、住、行,到垃圾的转运、垃圾处理设备的生产、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等,都跟化石能源密切相关。因此,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时候,可以通过强化垃圾源头减量、推广新能源环卫车辆的使用、推动垃圾协同资源化处理等措施,辅助我国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