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碳排放将与负责人考核挂钩

2022-08-16

自2022年8月1日起,国务院国资委出台《中央企业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


《办法》提出,中央企业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履行以下职责:建立健全中央企业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奖惩制度,实施年度及任期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


《办法》还要求,中央企业应根据国家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政策、企业所处行业特点和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对照同行业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提出科学合理的任期考核指标和目标建议值。


国资委将中央企业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结果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对中央企业任期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指标和目标建议值进行审核,并在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考核责任书中明确。


业内人士表示,央企包括碳排放在内的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指标与负责人考核挂钩,都会形成鲜明的导向,有利于促进中央企业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发展观,更加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双碳”战略目标实施等各项工作,为其提供更坚实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