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地方碳市场建设,加快全国碳市场体系形成

202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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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参与全国碳市场工作手册》:

促进地方碳市场建设,

加快全国碳市场体系形成




简介

2018 年 4 月,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职能从国家发展改革委划转至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地方应对气候变化职能相应转由各地生态环境部门承担。为促进全国碳市场建设,能源基金会委托清华大学中国碳市场研究中心和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编写《地方政府参与全国碳市场工作手册》,帮助地方碳市场主管部门和其他参与方尽快熟悉和掌握碳交易的基本知识和相关工作要求。报告从建设背景、基本知识和运作方式、发展现状和趋势、地方政府重点工作及保障措施、热点专题五个角度介绍我国碳市场基本情况。包含十个专题:


  1. 温室气体

  2. 碳交易如何实现全社会低成本减排

  3. 碳配额总量和碳排放总量辨析

  4. 温室气体排放量计算方式

  5. 基于项目的碳减排量和碳配额的区别

  6. 林业碳汇

  7. 我国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报送层次

  8. 企业谈信息披露

  9. 碳普惠

  10. “三位一体”多层次碳市场含义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6、2017 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 2018 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五个文件。该报告发布于2019年3月。


报告对省级碳交易主管部门“基础建设阶段”和“实施运行阶段”分别提出六点工作建议,并强调无论碳市场处于哪个阶段,“领导重视”、“资金支持”、“能力建设”、“宣传引导”这四大保障措施都需贯彻始终。




针对“基础建设阶段”的建议:

1. 建立碳市场工作机制,由省级生态环境部门主要负责,其他相关部门协同推进;

2. 制定配套制度,例如地方性碳市场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

3. 组织历史数据报送核查工作,包括组织企业上报历史排放数据,组织第三方核查机构审核排放报告,向国家主管部门报送本辖区排放数据和重点排放单位名单;

4. 在国家碳交易支撑系统上线运行后,按照统一部署及时完成开户工作;

5. 根据国家分配方法进行经济影响评估,研究制定适合本省的配额分配和管理方案;组织企业参与模拟交易,根据模拟交易情况完善配额分配相关制度;

6. 有计划、有针对地开展能力建设,全方位提升市场各参与主体的业务水平。


针对“实施运行阶段”的建议

1. 做好年度碳排放数据的监测、报送和核查工作,确保 MRV 常态化、制度化、流程化;

2. 做好年度配额的分配和调整工作;

3. 督促企业按时完成年度配额清缴,并对本省配额分配、管理和履约情况进行分析评估;

4. 酌情扩大本省覆盖范围,向国家碳交易主管部门报批;

5. 配合国家主管部门在核查、履约等方面做好监管工作;

6. 定期对本地碳市场运行开展全方位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


建议的年度工作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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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障措施

首先,领导重视是前提。地方政府领导牵头各部门进行碳交易工作。碳市场的本质是政策性市场,离不开高层强有力的政治决心。


其次,资金支持是关键。省级主管部门、省财政厅及其他相关部门需围绕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目标,通过财政、CDM 基金等途径加大资金投入,重点支持制度和实施方案研究、数据报送系统建设、基础能力建设以及开展核查等方面工作。利用现有节能减排资金渠道或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增设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科目,将重点企业碳排放报告及核查、统计与核算工作、碳交易基础培训等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各市级主管部门也要安排相应的专项资金,保障相关组织协调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也应通过国际合作、公私合作等模式寻找资金支持。


第三,能力建设是基础。一方面,要强化技术支撑。为提高本地企业参与碳市场的能力,地方政府应大力发展本地碳市场相关服务业,制定专门的碳市场人才培养、就业和创业鼓励机制。充分发挥省内科研院所和高校的作用,加强碳排放权交易科研力量,着力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做好碳排放权交易的技术储备,完善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体系建设。积极开展配额分配及国家配额分配方案本土化应用、碳排放核算关键问题、碳交易对省重点行业的影响、碳交易对企业竞争力的影响等基础支撑研究。另一方面,要注意持续开展能力建设。碳市场作为新兴的减排政策工具,需要深入开展能力建设。在市场运行完善时期,地方主管部门需要不定期、多频次地举行有针对性培训活动,并鼓励控排企业间加强学习交流。同时,在培训的深度上也应随着市场的运行而不断加深,不断提升相关机构管理碳市场、参与碳交易的能力。


最后,宣传引导是手段。一方面,重视企业动员。控排企业作为碳市场的重要参与主体,需加强对企业的动员和宣传,及时消除部分企业的不良或抵触情绪。通过培训、研讨会、座谈会、上门访谈等多种方式注重与企业进行交流沟通,动员控排企业积极参与、配合本省碳市场运行和管理的相关工作,及时、真实、准确地提交碳排放数据,主动配合做好碳排放盘查和核查等工作,倡导企业主动进行碳信息披露。同时,多方面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让企业方充分了解自己在碳市场中的权利和义务,并尝试通过行政或金融等手段进行激励。另一方面,做好舆论宣传。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绿色低碳发展,除了需要政府部门大力推动,更需要社会公众的支持配合和广泛参与。


可借助新闻媒体对全社会宣传低碳政策和碳市场,提高公众的低碳发展意识,多渠道普及碳市场相关知识,宣扬先进典型和成熟做法。可结合“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和各类绿色低碳宣传活动,将碳排放权交易宣传作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相关企业社会责任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市场环境。有条件的地区可尝试推行碳普惠机制,探索构建三位一体的多层次碳市场,进一步提升企业和公众对碳减排重要性和碳市场的认知水平和参与度。